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9458 证券简称:兴中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本次股票 定向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 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山兴中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3126 号)。2024 年12月24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华 兴验字[2024]24010150037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已收到 投资者缴纳的募集资金合计 232,916,666.25 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及专 户利息收入余额为232,919,254.2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5-012
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已与银河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暂未使用。
(二)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满足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计划的条件下,公司拟使用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公告编号:2025-012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 单等保本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
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产品、 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由财务金融部门负责具体 资金划转事项的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收益率
交通银行 结构性存 结构性存 180,000,000.00 2024-12- 2025-3-31 1.30%-
中山锦城 款 款91天 30 2.50%
支行
交通银行 结构性存 结构性存 40,000,000.00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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