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39458 证券简称:兴中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序号 认购人名称 拟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中山市综合
1 能源服务有 62,111,111 3.75 232,916,666.25 现金
限公司
合计 - 62,111,111 - 232,916,666.25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24-060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需在指定的缴款期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含当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入或转至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缴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之“三、缴款账户”。
2、2024 年 12 月 20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需将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网
银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3767108824@qq.com),同时需要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与公司联系人确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之“五、联系方式”)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回单,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通知认购对象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中山锦城支行
账号 484600900013001418225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认购对象汇入认购资金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应和上述缴款账户信息一致;2.汇款人应与认购对象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3.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定增投资款”字样;4.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公告编号:2024-0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对象应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汇入发行人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2、认购对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投资者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3、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股份不一致时,以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数、可认购上限股份数量中最小股数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发行资金到账,且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对象,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
4、认购资金未按本公告的期限或金额到账,视为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
5、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6、对于因认购对象电话无法联系或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正常缴款等原因出现的各种情况及由此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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