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9433 证券简称:龙腾佳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龙腾佳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龙腾佳讯科技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龙腾佳讯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北京龙腾佳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化、制度化及内部机构的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龙腾佳讯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
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为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包括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形式进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的通知方式:
(一)定期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临时会议召开 5 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第七条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议题);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责。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委托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决策,由委托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但不能免除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责任。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有权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非董事经营班子成员以及与所议议题相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
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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