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9432 证券简称:天德泰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
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应当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或者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应当披露相关事项的整改进度情况。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治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
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财审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按照《治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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