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9432 证券简称:天德泰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继续聘请中审
公告编号:2025-010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议案内容,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公司对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原因和公司拟釆取的措施做了详细的阐述。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解立民
独立董事:孙国利
2025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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