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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15:30:58 股吧网页版
控汇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15:00—2025 年 4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18 控汇股份 2025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在对公司的现阶段业务和财务情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二)审议《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上述借款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原有借款到期续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审议《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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