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有才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在对公司的现阶段业务和财务情况,以及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4
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少平、陈爱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4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上述借款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原有借款到期续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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