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终止上市申请事宜,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需求,经充分研究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重要决策,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刘少平、陈爱玲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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