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9392 证券简称:鹏程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晓明
6.会议列席人员:王晓明、王海燕、王晓慧、李树生、李宏良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经各董事提名,拟选举王晓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提请全体董事
公告编号:2025-018
选举。王晓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王晓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王晓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晓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刘铭先生、邢红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郭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杜珩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
刘铭、邢红涛、郭伟、杜珩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18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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