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1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9392 证券简称:鹏程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及抵押基本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 4000 万元整,期限 36 个月,贷款年利率约 4.1%,为此双
方签署了编号为 451XY2023019333 的《授信协议》。本次授信由公司股东、董事长王晓明先生及其配偶郭中华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 358 号)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申请的 4000 万元综合授信包含了 2023 年 3 月 22 日《哈尔
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公告》中已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授信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16
三、抵押、质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抵押、质押用于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供上述抵押担保是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 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四、备查文件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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