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9391 证券简称:金恒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91 金恒新材 2025 年 4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公告编号:2025-009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七)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具
体详见公司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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