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39387 证券简称:悠度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悠度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悠度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悠度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依据《厦门悠度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相关监管机构。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最终责任人,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 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主办券商递交信息披露的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联系方式及职业经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董事会秘书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并尽快任命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推荐机构,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
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情况。
有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是签署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划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
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七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全国股权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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