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9370 证券简称: 合源水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合源水务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合源水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 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 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程》(以下简称“《党章》”)、《全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以下简称“《党章》”)、《全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制订《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 规定,制订《湖南合源水务环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司章程”或“本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怀化市水 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怀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化市水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更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以整体变更方式成立的股份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怀化 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立。公司在怀化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
31200591046405K。公司于 20
16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怀化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怀
市鹤城区红星南路 133 号。 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犀
牛村(环城东路与湘黔铁路交
叉口东北角)。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代表人。 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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