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9356 证券简称:环台精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 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①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
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② 各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2)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①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② 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③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④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
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股东会就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
下: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二)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三)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事项;
(四)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事项;
(五)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
(六)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会就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
下: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
(二)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三)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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