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9316 证券简称:长城网科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应以董事会秘书的身份作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四)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劵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汇总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挂牌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
监事就此发表意见;
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