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4
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由成都移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ngdu MCI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盛西路 2 号青年(大学生)创业园
4 楼 7 号 邮政编码:6100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5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按照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京水审字(2016)第 146154 号《审计报告》、经中水致远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第 302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净资产 7,875, 743.66 元为依据,按照 1.0032794:1 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股份比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1 成都移联合创科技中心 385.753 49.14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有限合伙))
2 时尚传媒有限公司 221.857 28.26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3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 35.887 4.57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司
4 成都市晶翰数码图文有限 17.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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