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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7:35:05 股吧网页版
路通路桥: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9


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安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非控股公司四川路通路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路通路桥安装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占股 1%。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路通路桥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路通路桥基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拟投资设立非控股公司四川路通路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路通路桥混凝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占股 1%。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两家非控股公司投资总额共 15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0.06%,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14%,按照《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拟投资的两家非控股新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

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设
立非控股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票数
0 票。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孙正维

住所:四川省苍溪县五龙镇新梁村 8 组 27 号

2. 自然人

姓名:汪明珍

住所:四川省广汉市和兴镇华严村 5 社

3. 自然人

姓名:米运平

住所:四川省罗江县略坪镇红星村 5 组 27 号

4. 自然人

姓名:谢小亮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镇宝珠村 2 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四川路通路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拟投资设立非控股公司四川路通路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所得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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