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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7:11:31 股吧网页版
优信无限: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312 证券简称:优信无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 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强化回报
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 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 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原则上在每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后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
润,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份、现金与股份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优先采用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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