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839308 证券简称:嘉美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21202001),公司报送的
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指南》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
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嘉美
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596 号)。本次
股票发行 10,000,000 股,每股价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位。缴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小榄支行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 1 账号:755919459010202)。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9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10,00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0 股。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了《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此后,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进行制度修订、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账户注销处理、募集资金投向、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等多项管理要求。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子公司已分别按照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户名: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
账号:75591945901020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户名:中山市胜裕丰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
账号:76090143151090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行对象已按要求将认购款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