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277 证券简称:花千墅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
(二)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二、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理由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
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董事应当在任职时向公司报备其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并将最新资料向公司备案。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当在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此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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