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277 证券简称:花千墅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会 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花千墅智慧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批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重大制度;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应由股东会决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
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
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3)交易涉及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值超过 1500 万的;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值超过 300 万的。
上述所称的重大交易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
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十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
(1)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2)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3)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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