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39275 证券简称:众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再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公告编号:2025-044
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方监管协议需同其他备案材料共同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第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保本型;
(二) 流动性好;
(三) 投资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四)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告编号:2025-044
第十条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第九条中的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金额一次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含20%)、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投资金额超过上述比例的对外投资及融资行为,由董事会审议后,交公司股东会批准;除此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对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作出决定。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工作日公告下列内容: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必须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