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264 证券简称:世纪明德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
定终结(2024)陕 0523 执恢 108 号案件的执行。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自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向庆
公告编号:2024-02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京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中“二、(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部分内容。
2023 年 11 月 13 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
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不服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事判决书》,向大荔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于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 年 2 月 22 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 05 民终 1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有色”)向大荔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大荔明德公司”)和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被列为被执行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4-025
17 日,公司与陕西有色达成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中“二、(三)诉讼请求和理由”部分内容。三、本次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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