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9238 证券简称:金江电气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4、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0-007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超额利润分配等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0-007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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