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209 证券简称:ST 海达信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北京海达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12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达信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达信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海达信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的资格与产生
公司监事除应当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外,还应具备股东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公司章程第 96 条、97 条的忠实、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为自然人,可以是股东本人也可以是股东指派的代表人。监事无需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的监事应在公司股东、股东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外选举产生。
公司首任监事会非职工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应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或由职工代表大会指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改选、撤换等提案由职工代表大会在股东会召开前或监事会召开前,以提案方式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因监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丧失任职资格、条件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案罢免监事职务。
每位股东可向公司股东会举荐两名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及议事范围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第七章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三分之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定期董事会或定期股东会召开前;
(六)监事会主席认为应当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监事会召开提议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召开前监事会主席应负责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应当列名会议召开事由、议题内容及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 10 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 2 日通知,特殊情形提前 1 日通知。监事会办公室应将书面会
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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