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9207 证券简称:雅励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 1 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和 3 日前以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或通信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事先提供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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