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举行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纸质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明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关于新<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5-050
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36 件规则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补充及完善。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50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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