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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7:28:43 股吧网页版
视瑞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9187 证券简称:视瑞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曾文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曾文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况,曾文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选举曾文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曾文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曾文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曾文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5-028

三、《关于选举蔡勇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蔡勇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副董事长的情况,蔡勇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选举蔡勇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蔡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关于聘任蔡勇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蔡勇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关于聘任庄燕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庄燕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六、《关于聘任林俊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俊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七、《关于聘任陈国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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