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9182 证券简称:森锐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执行该规定
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
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政部于 2024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
公告编号:2025-006
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是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5-00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33,080,415.59 0 133,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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