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9182 证券简称:森锐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的落实方面按执行财会〔2022〕13 号文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23-00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08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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