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转让。 转让。
公司股份采用公开方式转让的,应 公司股份采用公开方式转让的,应
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 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转让的,股东应当 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转让的,股东应当自股份转让后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 自股份转让后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
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
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
得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公告编号:2025-024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股东张兴华签名的《关于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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