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欣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欣如、周莉
莉、唐国芳、颜涛、宗洪涛、上海苏恒牛帆数据科技
承诺主体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牛观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
京恒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其他
(一)收购人关于履行收购报告书承诺的承诺
海南欣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海南欣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履行收购报
告书相关承诺的承诺》中作出如下承诺:“1、本承诺
人将依法履行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华设计”)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2、如果未履行兴华设计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兴华设计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g.ce)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兴华设计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兴华设计收购报告书披
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兴华设计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兴华设计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诺事项的内容 承担赔偿责任。”
(二)收购人关于保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海南欣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保证公众公司
独立性的承诺函》中作出如下承诺:“为了保证南京
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
公司”)的独立性,本承诺人承诺与公众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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