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ST 羽星
NEEQ : 839152
半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2022 年 4 月 12 日,羽星股份与中国工商银行在羽星北京公司就“工商银
行工银聚&UT 银聚宝”银企达成战略合作。双方积极落实智慧收银结算领域的实际行动,代表着羽星将为企业客户提供更安全、便捷的数渠建管服务。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18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1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23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87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鹏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小波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文件,企业开展研发活
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 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
摊销。 故本公司符合该条税收优惠政策。
2、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 2021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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