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叶文化”、“公司”)原定
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审计费用,
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艾叶文化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浙商作为艾叶文化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艾叶文化的持续督导职责,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并告知了公司如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关注艾叶文化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周盈盈
联系电话:18968863536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5990115023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浙商证券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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