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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8:44:33 股吧网页版
亿鑫丰: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39073 证券简称:亿鑫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查询银行账户时,
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发布了公告《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冻结原因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与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 403056.00 元的财产,惠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上述申请,依据案号为(2024)惠仲案字第 2979 号的《民事裁定书》,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根据(2024)惠仲案字第 2979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 403056元的财产。

双方于 2025 年 10 月 22日达成和解协议:

1、公司应在协议签订生效并收到利元亨支付的¥88,000.00 元合同价款之日起 3 日内向惠州仲裁委员会寄出撤回【案号:(2024)惠仲案字第 2979 号】仲裁申请书,以及向惠城区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因申请仲裁产生的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均由公司自行承担。

2、利元亨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并向公司支付¥88,000.00 元合同价款之日起3 日内向惠州仲裁委员会寄出撤回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案号:(2024)惠仲案字第

公告编号:2025-047

2979-1 号】以及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因申请仲裁反请求产生的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均由利元亨自行承担。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日,公司具体解除冻结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解除冻结金额 账户性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20168

1 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亿鑫丰 6****** 403.056.00 一般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现已正常使用,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银行账户查询截图》

《和解协议》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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