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9071 证券简称:ST 久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
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 《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为获取未来收益
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控股
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
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七条 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项
目可行性分析、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
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