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045 证券简称:大唐种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陕西大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颁布 的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大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决议执行及会议 档案管理等全部议事活动,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均应遵守。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对股东会负责。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审议批准一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投资等事项;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
10、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15、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8、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为所有股东提供合适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19、审议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其中,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职权行使,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部分董事单独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五条 会议类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
1、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2、定期会议提案的拟定:董事会秘书在发出会议通知前,应充分征求各董事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拟定提案前,可根据需要征求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召开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经理提议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及股转公司要求召开时;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签字(自然人股东或董事)或盖章(法人股东)的书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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