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9045 证券简称:大唐种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陕西大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大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 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被
担保人,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法定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公司就本身的债务向债 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相关担保事项由财务部作为担保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办理具体
手续,同时负责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合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
公告编号:2025-039
手续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担保事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互惠、发展、平
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或者任何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审慎评估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原则上优先为资
信良好、经营稳定、与公司具备协同效应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应严格控制对无股权关系、资信状况不明或高风险主体的担保。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七)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担保事项审批权:
(一)审批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审议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公司单笔担保金额或为单一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40%。
(三)在审批对外担保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告编号:2025-039
(四)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担保事项。
第四章 担保合同签订程序
第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