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4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9020 证券简称:剑桥涂装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0-018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020 剑桥涂装 2020 年 6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张步照、蒋艺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张如剑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予以汇报。
公告编号:2020-018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五)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016)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17)。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以往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且经验丰富,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 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 法定
公告编号:2020-018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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