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3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9020 证券简称:剑桥涂装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14
二、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未及时公告 2019 年以来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涉诉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一、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江苏证监局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本次违规的教训。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编号:2021-014
的决定》(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09 号)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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