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接受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医药”、“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8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0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0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0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11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11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2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9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19
五、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 ...... 49
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50
七、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
的承诺事项的核查 ...... 50
八、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51
九、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 5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天风证券指定徐士锋、李振担任本次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徐士锋先生,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于 2007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有骅威文化、裕兴股份、葵花药业、新宏泰、实丰文化、安博通首发上市项目,华仪电气、黑牡丹、青松建化非公开发行项目,卫士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振先生,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于 2016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参与了联诚精密、长华股份等首发上市项目,西陇科学再融资项目及烁元新材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俞晴,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俞晴女士,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业务副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木林森非公开发行项目、康强电子财务顾问项目、同有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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