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39009 证券简称:弘扬软件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弘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括
2024 年 5 月 31 日,弘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陈瑞典与股东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福州市榕金数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福州市榕金数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共计 6,697,000 股(占总股本的 12.90%)
转让给陈瑞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拟
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二、最新进展
转让双方已于2024年6月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相关申请材料,并于 2024 年 11 月收到了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弘扬软件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3012 号)。
2025 年 1 月,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中小企
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福州市榕金数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陈瑞典支付于 2024 年 5 月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2025 年 12 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陈
瑞典支付相应股份转让价款。陈瑞典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起上诉。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06
1、《关于弘扬软件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民事判决书》、《上诉状》
弘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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