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8998 证券简称:双星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海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4 月 26 日,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福海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5)新 4323 民初 512 号。本案公司已委托律师应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科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蹬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经销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任军民
公告编号:2025-05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经销商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继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公司就“金禾 8 号”品种之间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原告认为公司销售的品种侵害原告销售“金禾 8 号”品种的利益,故原告对本公司提起侵权责任纠纷之诉讼及赔偿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任军民签署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2、责令被告任军民和被告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损失
99,000,000 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58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海县人民法院传票》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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