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8989 证券简称:华津时代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
规定,制订本章程。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表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
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或者其母公
司的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法律另外
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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