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16:45:52 股吧网页版
天星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四川天星智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 东......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 事 会......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 事 会......30

第一节 监 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 利润分配......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4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 则......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四川天星智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由成都市天星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44530998。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名称:四川天星智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区(寿安镇新园一路 20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2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