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ST 阳光中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收到监视居住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监视居住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其他南安市公安局
措施类别:其他监视居住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许奕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
监高 务总监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南安市公安局决定在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阳光路 1 号对许奕川监视居住。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奕川报
公告编号:2025-050
来的《监视居住决定书》,许奕川已被南安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许奕川目前可以正常履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许奕川《监视居住决定书》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