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公司贷款业务顺利 进行,公司拟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担保,具体由公司与银行在授信协议中予以明确。在上述授信有效 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申请办理短期借款,且授信额度可以循 环使用,利率按照各具体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关联股东及/或其关联方拟根据银行的需求为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综合 授信额度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 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 连续、循环使用。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5-032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建设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对公司今后的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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