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6,702,645.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8,096,307.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01,600.4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08,0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
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4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4 月 29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存在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街道科学大道 1105 号
联系人:胡晓晔 电话:0371-68942858 传真:0371-68942899
七、备查文件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