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天马新材: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
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5)及《天马新材:监事会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6)。
3、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天马新材: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4、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等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马淑云女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前述议案。
6、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通告方式公示了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本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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