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 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38
第一节 通 知...... 38
第二节 公 告...... 3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38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及争议解决...... 42
第十四章 附 则...... 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县恒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由叶亮、詹 群、林逸凡、刘瑞珍、詹柏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名称】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4054441688K】。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nzhou City Hengyuan Science and Techo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422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71 万元。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七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为 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 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钕铁硼废料及荧光粉废料的回收分离、 来料加工及单一稀土氧化物和稀土富集物的生产和销售;稀土金属合金的生产、加 工及销售;稀土化合物(除氟化物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实行国营贸易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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